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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 住房质量责任险为购房者把关
住房质量责任险为购房者把关
2009 年 1 月 12 日                            阅读次数: 668
    据报道,福建将强制实行住房质量责任保险。住房质量责任保险一般强制开发商购买,业主购房时,从相关承保公司取得住房责任保单。凡是承保的住房,10年内因住房主体建筑质量问题,5年内出现屋顶漏水,3年内厨房、卫生间、窗户渗漏水等所产生的损失和维修费用,都由保险公司承担。这样的住房质量责任保险,值得各地借鉴。“住房质量责任保险”,将给商品房建造工作加上一道监督程序,给购房者添上一道保险关口。“住房质量责任保险”的强制实行,已不仅仅是保障购房者权益的一种强有力的良措,更是一种促进房产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安定的有利举措。

  现实生活中,购房者买下商品房,住上一段时间后,往往会遭遇各种各样的质量问题,而这些质量问题往往在有关商品房交付使用时被忽略。因而,购房者入住所买商品房后,当发现这些质量问题,并向有关开发商交涉时,有关开发商往往不肯承认,更不肯赔偿。

  为什么会存在这类不尽如人意的情况呢?某些开发商之“奸”,固然是一个因素,但商品房整个建造过程中缺少监督和保险的有效措施,也是一个原因。

  因此,为了切实维护购房者权益,理顺房产业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安定,需要有贯穿于商品房整个建造过程的监督与保险之有效措施来加以解决。要做到这一点,单靠建设部门的监管,是远远不够的。要“引入”保险公司的力量,需要在商品房整个建造过程中多增加监督程序和保险关口。

  舆论认为,如果各地建设部门,都能象福建建设部门那样,不仅自己努力做好住房质量监管工作,还“引入”保险公司的力量,强制开发商购买“住房质量责任保险”,那么,房产业市场上存在的诸种质量等问题,有望得到较快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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